住址

  
有一個人第一次去巴黎。 到巴黎後,他叫了輛出租汽車來到了一家旅館,在那兒租好房間,換了衣服,他就逛大街去了。路上,他拐進一家電報局,給妻子發了一份電報,告訴對方他自己在巴黎的住址。

這一天他到了許多地方,參觀了幾家博物館,進出於各大商場,晚上又去了戲院。看完演出後,他決定回旅館休息,可是卻忘記了那家旅館所在地。於是他又來到電報局,給妻子發出第二份電報:“速電告我在巴黎的住址。”